—— 2021年12月20日在金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 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检察之蓝,绘就金川绿色发展新画卷,以检察之名,为美丽金川增添法治新彩!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把忠诚铸魂作为第一方向,筑牢方向不偏、信仰不变、立场不移的思想根基,以强烈的检察担当为检察事业发展砥砺奋进
始终确保信仰上的忠诚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全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检察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检察人员的首要政治品质。
始终确保政治上的敏锐度。紧密结合“四对照四提升”“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教育活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历次会议精神,确保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理想信念、学出担当作为。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政治轮训、党课教育,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始终确保党性上的纯洁度。注重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辅相成、在传承历史精神中坚定检察初心。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敲响法纪警钟,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执行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使命,突出促稳定、保平安、谋发展,以强烈的检察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忠诚履职促稳定,着力构建平安金川。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防控社会风险、推动源头治理、促进平安稳定。五年来(2016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下同),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1件 115人,审查后批准逮捕68件99人;受理公安机关、监委移送审查起诉157件25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43件235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用好用活远程视频办案系统,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办理远程视频提讯(询)700余人次,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工作两不误,确保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筑盾亮剑保平安,坚决铲除黑恶毒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作用,从政治站位、舆论引导、线索摸排、部门联动、依法严惩五个方面同步行动、同步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线索倒逼主动作为,对涉黑涉恶犯罪做到坚决打击、实事求是、不拔高凑数、不降格处理,切实做到打准打实。共办理涉恶团伙案件2件20人(卫某等7人涉恶团伙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案,崔某某等13人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涉恶集团案件)。在专项斗争期间及常态化开展工作以来,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紧密配合,完善机制制度,做好涉恶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始终做到坚守法治、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
胸怀大局谋发展,推动经济行稳致远。一是依法打击破坏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和经营秩序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等刑事犯罪。二是依法从严打击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犯罪案件,五年来办理偷牛盗马案件22件36人。三是全力做好民营经济保障服务,贯彻平等保护理念,慎用强制措施,严防动用刑事强制措施插手经济纠纷。与相关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建立金川县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工作合力,开展“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开放日活动,召开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在全州率先开展定制式法律咨询服务,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4次,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突出护民利、纾民困、顺民意、缓民愁,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支持起诉护民利,解决群众忧心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力构建农民工讨薪治理长效机制,维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扶弱济困,为国为民。召开促进农民工欠薪问题化解工作联席会,与有关单位会签《关于促进农民工欠薪问题化解的协作意见》,共同搭建协助农民工讨薪平台,运用支持起诉职能支持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29万余元。积极发挥协作平台作用,受人社局邀请参与县重点建设项目欠薪问题化解,督促承建商依法发放农民工工资50万元。联合县人社局、司法局与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建设有限公司制定支持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开展根治欠薪清零行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矛盾化解纾民困,解决群众揪心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方位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建设“百姓身边检察院”,为群众提供在家门口、掌心里、指尖上表达诉求的新渠道,实现了把办公桌搬到群众身边去,把公平正义放在群众手心上的目标。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回复群众来信来访60件次,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9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0场次、受众3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定纷止争顺民意,解决群众烦心事。按照“实体从宽、程序从简”要求,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实质化解矛盾。2019年以来提起公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0件80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12件13人,律师参与率100%,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刑事和解69件106人。依法不捕13件16人、不诉14件21人,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脱贫攻坚缓民愁,解决群众身边事。发扬苦干实干、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全面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为联系乡、村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河西乡木居里村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20余万元,为河西乡中心校捐建“爱心书屋”,为二嘎里乡俄枯村文体活动场所解决水泥10吨,为二嘎里乡雅夏村改造输电线路500余米,协同县民宗局提升改造二嘎里乡惹如寺老年活动中心,为因火灾房屋被损毁的二嘎里乡雅夏村一贫困户筹措房屋重建资金2万元。推进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尽救”,为25件55人发放救助金32.2万元。结对帮扶的3个村33户贫困户如期脱贫,先后选派3名干警驻村,1名干警获省、州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把社会治理作为第一责任,突出优环境、防风险、增实效为己任,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生态修复优环境,创建宜居美丽金川。一是构建“专业化监督+社会化治理+恢复性司法”的立体式生态检察模式,共办理盗伐林木罪等涉林涉野案件20件32人,实地对涉林案件“补植复绿”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线索,制定出台《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在观音桥景区管理局设立检察工作联络室,签订《关于景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三是认真贯彻“守护绿川2号行动”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砂石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全县工程建设防尘降尘措施不力,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主管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正确履职。
行业治理防风险,维护法治和谐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助力社会风险防控、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被建议单位堵漏建制、提高治理能力。五年来,针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扫黑除恶、乡村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食品药品、社保管理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如2020年办理的原小金县信用社农贷部总经理杨某某职务侵占案(非法套取贷款1000余万元),向小金县信用社发出检察建议,就该单位在信贷制度落实、风险防控、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卫某等涉恶案件中反应出的行业监管、基层治理中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发出检察建议。二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监督引导,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互补优势,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
护未行动增实效,编织司法“保护网”。一是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严惩,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全程跟踪帮教。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开展心理咨询和家庭指导教育7人次,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控告案件1件,办理涉未成年人巡回检察案件2件,纠正混管混押2人次。二是依托“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坚持以“五个一”“双牵手”为抓手。选派10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巡讲活动60余次、检察开放日5次,受教育学生达2万余人次。三是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法治进校园、开设网络微课堂等,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落实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全县1800余名教职人员入职查询工作,通过查询对有严重刑事犯罪前科、有违师德的人员建议教育部门作相应处理,及时构筑“护未防火墙”。四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专项督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30余处。梳理形成《金川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1)》,与县妇联、县妇儿工委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合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检察监督作为第一要务,突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责任
刑事检察监督专业化,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提升刑事检察监督专业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对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公安法制部门设立检察室,加大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等影响诉讼效率的情形,降低案件比,保证案件质量。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6件次,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5份。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韩某某等人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唐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二是加强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五年来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立案监督2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5条、改变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罪名5件、提起抗诉2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与法院、公安局会签《关于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确保庭审质量。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完成全国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复查评定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案件19件,纠正脱管、漏管等各类违法案件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针对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份。
民事行政监督精细化,执法司法更加规范有序。坚持精准监督原则,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为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更高期待与需求。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民事执行监督程序案件4件、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5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份。与法院会签《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配合协作机制》,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持续加强在案件办理中法检两院的协调与配合。
公益诉讼监督特色化,公益保护更加深入民心。五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安全生产六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份,回复整改率100%。通过圆桌会议、诉前听证会、公开宣告等方式,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一是积极服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要求,督促乱象整改,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对县域内药店未持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人员违法配方、未持有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营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证书人员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食品药品领域违规现象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二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领域的监督作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1162万元,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价值理念。三是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下安全”,就窨井盖缺损影响公共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对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份,强化隐患治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四是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就外来鱼种(虹鳟鱼)破坏情人海水生生态平衡情况,通过现场实验、专家论证后,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并积极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虹鳟鱼捕捞和本地鱼苗增殖放流,切实恢复高原水生态系统。五是结合乡村振兴,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针对养殖场违规排放影响环境等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督促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动力,突出讲政治、强素质、转作风、促公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严”的主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理论武装头脑,以实干笃定前行。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梳理排查出“六大顽瘴痼疾”问题35条,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全面落实整改。修订建立案件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问责办法等24个制度,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接受阿坝州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的政治巡察,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责。
与时俱进强素质,落实“进”的总要求。一是把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人才强检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要求,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60余人次,派出77人(次)参加了最高检、省院、州院组织的各类检察专项业务培训。公开招录干警3名,招考聘任制书记员8名,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5个集体、27名干警获得省、州、县表彰奖励,启用了新办公大楼、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二是在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双重叠加考验下,切实把改革作为自我革新和自我发展的助推器,实现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2019年按照全州检察机关“3+2”改革方案,明确了5个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完成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构建捕诉监督一体化、类案专业化办理机制,更加聚焦法律监督主业。
严肃纪律转作风,强化“实”的硬举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紧盯关键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规范干警言行,要求全体人员每月按时填报“三个规定”,常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保障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既关心干警个人成长进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又敢于“刀刃向内”,确保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推进公开促公正,回应阳光司法需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五年来,主动走访各级代表、委员200余人次,先后4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评议、司法救助、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答复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利用“两微一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1200余条、公布重要案件信息65条,公开法律文书120份,强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传递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与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及2022年重点工作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总体方略和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总体要求,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大目标、两个总定位、三个国字号、六大新篇章”奋斗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检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面建成“美丽富裕幸福新金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刻领会担当“一二三六”奋斗目标,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要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检察履职过程中,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能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持续深化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准服务企业司法需求,助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助力平安金川、法治金川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实效,促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人民权益。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切实在保护县域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上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举措, 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检察保障。
二是紧扣“美丽富裕幸福新金川”建设,聚焦服务和推进法治化进程,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转变执法理念,树立新时代案件质量观,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审查判断证据,确保不枉不纵。积极践行“疑罪从无”“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理念,有效遏制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常态化,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研判数据及情况,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充分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委员会、公开听证等制度的作用,把好案件审查关,最大限度降低“案-件比”,压缩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综合运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方式,全面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着力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和做好公益诉讼上下功夫,着力破解“重刑轻民”,做到“四轮发力”;二是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对侦查、起诉和审判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实现庭审实质化,提高审判监督质效。
三是紧扣保民生护民利检察初心,坚持忠诚履职、司法为民,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进一步延伸。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开展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着力开展专项打击。做好保护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化解社会矛盾,力争人民群众满意。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以州检察院“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品牌为依托,充分应用“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林(草)长”工作机制,全力保护全县生态环境;二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四是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科学谋划检察工作长远发展。以“数字赋能现代化先行”为指引,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深化远程讯问、远程出庭、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等系统应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支持保障体系。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配备,强化司法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技术手段应用,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大“百姓身边的检察院”APP与自助服务平台深度应用推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群众诉累;二是加强与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眉山市两级检察院在“数字援川”工程、援藏受援上的交流合作,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五是紧扣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坚持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激发内在活力。加强检察干警“信得过”的政治忠诚建设、“靠得住”的能力素质建设和“能放心”的纪律作风建设,锻造一支检察铁军。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在严管厚爱上下功夫,做到思想教育要严、监督执纪要严、司法办案要严;二是以州检察院“标准、效能、法治、情怀”工作理念和“1396”工作思路为准绳,大力推进“效能提升年”建设。
各位代表!回顾五载来时路,我们鼎故革新,披荆斩棘;展望百年新征程,我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务实有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以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工作业绩,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金川”做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