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取得实效,金川县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英烈保护领域职能,对金川县烈士陵园开了一次专项督查活动。
红军烈士陵园是人们祭奠和缅怀英雄烈士的庄严之地,也是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军精神的教育基地。然而,我县红军烈士陵园由于年久失修,陵园内杂草丛生、祭奠物品随意丢弃、烈士纪念碑装饰大理石和红军烈士墓碑记脱落破损,严重影响了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为保护烈士陵园,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立即向负有烈士陵园监督管理职责的金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安排足够的保洁人员清理烈士陵园内的杂草杂书、枯枝烂叶和垃圾,组织人员对烈士陵园内破损的地方进行修缮。
收到检察建议后,金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履行自身职责,立即安排专人治理相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烈士陵园破损的部分已得到了修缮。
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幸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陵园作为他们最后的栖身地,我们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好、管理好。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县烈士陵园保护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守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