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检察院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检察院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检察院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严格按照2020年的预算数和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进行拔付,主要支出如下: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费等;商品和服务的支出按照县财政局下达公务经费定额标准、分类科目、结合实际开支,尽量不超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独立编制单位机构数为 1个,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 27名,其中行政编制 24名,行政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0人);2020年实际财政供养人员 23人,较上年增加0人(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行政21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564.3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7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564.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3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56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3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4.3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7.79万元,主要是因为监察人员转隶,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3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19.73万元、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4.3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37.79万元,主要是因为监察人员转隶,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19.73万元,占74%;教育支出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4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6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39.54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19.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9.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9.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5%。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单位执法办案、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