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 报 告
在金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彭忠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紧扣金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举旗帜,把握方向,凝心聚力,忠实履职,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勇于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致力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开创了我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努力为全县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要求,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协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
(二)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切实做好诉前走访、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加强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不批准逮捕4件5人、不起诉10件10人,对不捕不诉案件开展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强检调对接,化解因轻微刑事案件造成的邻里、家庭等社会矛盾,促成刑事和解31件。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司法人文关怀,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7件,向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64000元。
(三)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建成规范的控申举报接待室,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实现了高检院、省院和州院远程视频接访,方便群众反映诉求。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对涉检申诉人、赔偿请求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予以推广。完善落实司法便民措施,设立派驻安宁、观音桥检察室,完善民生联系点等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倾听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继续保持进京到省涉检案件“零上访”。深入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活动,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努力使群众冤情有处诉、正义能伸张。五年来,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55件,检察长接待70余人(次)。
(四)依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法治金川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培训,召开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联席会,针对虚管发出检察建议。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备案、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通报和督察考核制度,五年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件7人。结合办理的盗伐国家珍贵林木案、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杀人案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向县级相关部门提出保护国家天然林资源、加强精神病人监管的检察建议。完成省院《关于川西北藏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课题研究,分别被省级、国家级刊物采用。依托“12·
二、坚持惩治预防同向发力,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
(一)持续加大力度,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民生领域的案件,切实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树立党的威信、维护法律尊严、赢得群众信任。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2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2人、村干部8人、国企中层干部1人,典型案件有:依法查办了若尔盖县原副县长胡斌受贿案;茂县教育局原局长张利林、茂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刘卜源 、汶川县教育局电教站原副站长朱勇教育系统受贿窝案;阿科里乡原乡党委书记王傲平、乡长王维国,阿科里乡阿科里村原支部书记索朗东州等一批乡、村级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所办理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注重标本兼治,强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对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川电站、俄日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重点工程等县域内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积极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作用,与州检察院在金川共同举办“阿坝州检察机关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警示讲座”,深入机关、事业、企业、乡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与县卫生局会签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利用出庭公诉重大影响案件之机,组织全县各相关部门人员共计500余人旁听,把警示教育从课堂移到法庭,将预防教育延伸于整个诉讼环节之中,达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加强乡镇机关财务管理》、《加强乡镇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敦促发案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向社会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18人(次)。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县委、人大、政府等提供预防对策建议和参考,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反腐水平。注重转变侦查理念,坚决摒弃片面依赖审讯和口供的惯性思维,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平台收集线索、固定证据,推动侦查模式转型升级。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律师会见、权利义务告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办案安全等检查监督。坚持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无错案、无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办案。办理自侦案件时均设立临时党小组和执法办案监督员。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办案质量的提升。与县医院建立办案医疗保障“绿色通道”。
三、全面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始终坚持把诉讼监督贯穿到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注重法律监督实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一)着力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追诉漏罪5 条;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讨论、勘查、询问等7件(次);引导侦查取证27件(次);大力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和适用简易程序机制,共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件;提出书面量刑建议42件。
(二)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抗诉为中心,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强化监督效果。五年来,共办理民行监督案件19件,其中民事申诉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4件,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三)着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突出抓好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刑事羁押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依法收押执行、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专项检察活动。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向县司法局提出收监的检察建议获采纳。切实加强对监管场所“进、管、出”的日常监督和节假日监所安全防范工作,五年来,发现和纠正事故隐患5次,提出口头建议80条。对看守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800余次,配合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50余次,继续保持“零超期”。
四、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采访省、州、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阿坝检察》,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司法救助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邀请“两员”听庭评议、参与不诉和自侦案件回访。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构建“互联网+检务”的检务公开新模式,建成了集检察门户网站查询为主,案件信息公开,“两微一端”、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六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做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多方融合、同步展现。
(二)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并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监督审核,严把案件入口、案件首录、跟踪监督、统计汇总四关,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之间的监督。全面运用电子卷宗系统扫描、导入、编辑和上传案件,实现案件全程动态管理与监控,为律师、公诉人阅卷,分析证据、庭审示证质证提供便利。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制定《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三卡”执法办案监督制度的暂行规定》,定期对我院办理的自侦案件、不诉案件进行跟踪回访。为避免检察官受到外界干扰而办“人情案”、“关系案”,制定《金川县人民检察院违法干预司法登记备案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给检察官办案修筑了一道“防火墙”。坚持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贯穿每个执法办案环节,做到办案必评估,结案必评查,执法与风险评估同行,整改与纠错同步。五年来,共开展案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案件质量评查132件。
五、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一)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长期抓手,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动”、“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检察干警的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筑牢,从严治检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事业凝聚人心,增进班子团结。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5次,党组中心组学习40余次。
(三)切实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先后派出16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积极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司法考试,4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根据岗位需要对干警进行轮岗交流45人(次),对年轻干警设立AB岗,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与泸州市、眉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援藏受援互动交流学习,通过互派办案骨干挂职锻炼、跟案学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搭建网上帮扶交流平台等形式,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四)切实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前期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省院、州院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已完成改革工作的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入额遴选等工作,确保在改革阵疼期干警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为下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顺利对接。
(五)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和“一岗双责” 责任制,“一把手”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检察长向州检察院党组述责述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的简历、家庭情况、家庭财产、借贷情况等进行登记确认。继续完善“三早三卡三送”预警机制建设,对干警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或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外部警示干预,共发放提醒卡60余份。
(六)切实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顺利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并通过测评,率先在全州检察机关完成驻所检察室与检察专网联网、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率先在全州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软件应用。技侦用房建设项目正在积极实施中。严格按照省、州检察院审批的装备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更新、添置办公办案设备,进一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回顾五年的实践,在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在攻坚克难中稳步推进,思路更加清晰,执法理念更加端正,办案力度明显加大,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形象明显提升。我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表彰为2011-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国家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档案管理工作达省一级标准,2014年院党支部被州委表彰为“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整体工作连续5年在全州检察机关绩效目标考评中获一等奖,被州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这些成绩是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信息化应用还不够深入,传统办公观念还没得到根本转变;基础设施建设离相关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在困难和挑战中健康发展。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敢于办案、善于监督,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持之以恒、统筹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生态;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深化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开拓创新中谋求发展,不断推动金川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为我县今后五年加快建设和谐金川绘就了宏伟蓝图,明确了目标任务,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县、藏区党建示范县、孝善和美示范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投资结构转变、城乡一体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改进执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更加有效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着力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下功夫。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金川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加强源头预防,依法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着力在满足群众司法诉求上下功夫。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让群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
(四)着力在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中央与上级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做到与上级检察机关同频同步,与检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高检、省院司法改革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定期相互通报情况等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检察环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探索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增强司法公信力。
(五)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发挥案管中心职能作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加强案件流程动态监管,促进执法办案公正规范。坚持从严治检,毫不放松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岗上严管和岗下严防,促使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社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建设阿坝“新江南”的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金川、美丽金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