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川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 2016年1月8日在金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晓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紧扣金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护航平安金川建设
以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要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护航平安金川建设。
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协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件28人,批准逮捕20件26人;受理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件46人,提起公诉30件42人,退回补充侦查1件1人,审结率100%,提起的公诉案件均作有罪判决。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涉稳、突发事件处置,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捕1人。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2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1名涉嫌故意伤害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成刑事和解10件12人,着力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加强司法救助,为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万元。
始终坚持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继续保持进京到省涉检案件“零上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余人(次)、举报线索4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6件,均依法办结。建立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门户网站申诉、视频接访等服务群众平台。全面联通与高检院、省院和州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按照“定位明、特色亮、品牌强”的思路,健全派驻检察室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室一品,促进派驻安宁、观音桥检察室整体工作提档升级。派驻安宁检察室聚焦留守老人,为安宁地区老人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提醒和引导老年人增强自身权益保障意识。
始终坚持服务保障民生,积极参与促进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平安金川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培训,召开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联席会,针对虚管发出检察建议。依托“12·4”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6·26”禁毒宣传日、法治基层行等系列法制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00余人(次)。深入观音桥中学、金川中学开展“法治护航青春、金川检察走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在中小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维权联络站点,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认真开展联乡包村工作,多次深入联系点河西乡开展“精准扶贫”、“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捐款捐物2万余元。及时化解河西乡乃当村村民因种植酿酒葡萄贷款和土地流转等问题与九寨沟天然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的纠纷。采取选派第一书记、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民情恳谈、院坝交流、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等举措,与河西乡木居里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密切检民关系。与金川团县委联合开展“点亮微心愿、传递正能量”募捐活动,弘扬“孝为先、善为上、和为贵”中华传统美德。
二、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打击、教育、挽救、保护相结合,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案必办”的原则,改进办案方式,加大办案力度,切实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树立党的威信、维护法律尊严、赢得群众信任。依法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件8人,即茂县教育局原局长张利林涉嫌受贿案,茂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刘卜源涉嫌受贿案,汶川县教育局电教站原副站长朱勇涉嫌受贿案(法院均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阿坝县农业畜牧局草原站原站长黄明照涉嫌受贿案(法院正在审理中);金川县观音桥镇麦斯卡村原支部书记容某某、村长仁某、会计索郎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观音桥镇斯滔村原村长泽某涉嫌受贿案(正在侦办中)。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转变办案模式适应新要求。拓展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实名举报核实答复、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有效整合全院侦查力量。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抓好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办案安全等检查监督。坚持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无错案、无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办案的发生,办理自侦案件时均设立临时党小组和执法办案监督员。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办案质量的提升。
结合办案增强预防工作效果。针对近年来办理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引发职务犯罪成因,向相关发案单位提出对策建议2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先后到观音桥林业局、观音桥镇、阿科里乡和金川县“依法治县”法治宣讲团素质提升专题培训会、金川县优秀青年后备干部第二期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得到广泛好评。依托庭审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茂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刘卜源受贿案庭审时,组织县教育局部分教职员工和国电大渡河金川公司职工共计50余人旁听,达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对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川电站、俄日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重点工程等5个县域内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向社会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6人(次),促进预防成果转化。
三、强化监督,促进法治金川建设
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切实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监督。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2件,对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人,办理立案监督2件,强化对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督促和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确保了立案监督的案件能捕、能诉、能判,着力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切实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坚持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面推行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16件。对1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公益诉讼,发出首例“禁止令”建议被法院采纳。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申请民事执行监督1件。
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完善联席会议、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机制。走访环林、工商、人社、安监等行政执法单位,查阅行政执法台账,召开“两法衔接”推进会,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2·26”失火案件1件3人。
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维护司法权威。突出抓好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刑事羁押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制度,通过检务公开、检察信箱进监舍、检察官谈话、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保障被监管人员权利。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联合看守所、武警中队开展监所大检查12次,召开联席会议6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2次、书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依法收押执行、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专项检察活动,并就财产刑执行发出检察建议。
四、正风肃纪,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情况、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阶段情况、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专题采访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阿坝检察》,邀请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派驻乡镇检察室、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听庭评议,参与重大检察活动。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完成门户网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全面开通微信、微博和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做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多方融合、同步展现。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并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监督审核,严把案件入口、案件首录、跟踪监督、统计汇总四关,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之间的监督。制定办案期限预警、网上巡查等案件管理制度,防止办案超期。突出重点开展案后回访及廉政约谈,加强事后监督。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制定《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三卡”执法办案监督制度的暂行规定》,定期对我院办理的自侦案件、不诉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制定《金川县人民检察院违法干预司法登记备案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办案人员修筑一道“防火墙”。坚持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贯穿每个执法办案环节,做到办案必评估,结案必评查,执法与风险评估同行,整改与纠错同步。全年开展案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60余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7件。全面运用电子卷宗系统扫描、导入、编辑和上传案件,实现案件全程动态管理与监控,同时为律师、公诉人阅卷,分析证据、提取证据提供便利,有效提高了规范司法水平。
自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和“一岗双责” 责任制,“一把手”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检察长向州检察院党组述责述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本院10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的简历、家庭情况、家庭财产、借贷情况等进行登记确认。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继续坚持“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完善“三早三卡三送”预警机制建设,对干警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或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外部警示干预,全年发放提醒卡12份。
五、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统领,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着力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提高检察工作队伍素质的长期抓手,结合学习贯彻省委“两个意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动”、“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各项专题教育活动,领导班子的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筑牢,从严治检的氛围更加浓厚。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事业凝聚人心,增进班子团结。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集中学习30余次。注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培训,派出4名班子成员参加全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
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切实做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组织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围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岗位大讨论、大练兵等活动,先后派出50余人(次)参加高检院、省院、对口援藏院——泸州市检察院组织的专题培训、全省基层检察人员轮训和公诉人业务竞赛观摩,收看四川政法大讲堂5期,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持续提升。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办案安全培训,公文写作、文稿信息、新闻外宣写作培训、保密密码培训100余人(次)。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检委会委员1名、中层干部3名,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1名。根据干警自身特点轮岗交流干部3名,对院内2011年以来到位的8名年轻干警设立AB岗,着力打造业务能手,提高专业水平,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
六、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根基,以检务保障建设为依托,努力夯实自身发展根基,为实现检察机关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加强检务保障与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办案,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顺利通过省国家保密局测评。全面推进技侦用房建设项目,主动与相关部门、人员衔接,按照程序积极筹备项目开工建设。严格按照省、州检察院审批的装备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更新、添置办公办案设备,进一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切实加强对车辆枪弹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有序推进援藏受援工作。组织10名干警赴泸州市检察院、叙永县检察院、泸县检察院开展交流,实地学习检察业务、文化建设等经验,探索检察业务、人员互派挂职、检务保障等合作互助机制,参加泸州市检察院举办的专题理论业务培训15人(次)。泸州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我院开展援藏工作,全面了解我院基础设施、业务工作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相互学习交流,围绕智力帮扶、网络开发、案件管理、网络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提出未来中长期援助规划和人才建设援助意见。并于下半年派出9名业务骨干赴我院开展历时1个月的援藏帮扶工作,通过互帮互学,达到“输血”与“造血”,“互促进、同提高”的目的。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还全面完成了县委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年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明显,得到了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获得多项集体和个人荣誉。综合目标在全州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获一等奖,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州级巾帼文明岗”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爱护、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不愿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干警的素质能力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办案攻坚能力、把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队伍建设还应进一步加强。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积极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2016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州委十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阿坝新江南”和“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县”战略取向,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夯实基础、增量提质、跨越发展”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强化自身建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为加快建设业兴人和、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美丽的新金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以更贴近的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扶贫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惠民资金的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更加注重依法保护自然资源,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改进执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更加有效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二,坚持以更务实的态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作风明显改进、群众更加满意。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让群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继续深入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坚持以更到位的监督促进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把公正司法作为立足之本,更加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推进专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完善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第四,坚持以更健全的机制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积极探索依靠人大监督更好发挥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化条件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渠道和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深化以执法办案信息为重点的检务公开,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第五,坚持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以信息化管理为中心的案件管理机制,促进规范办案,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起历史的检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奋力拼搏,砥砺前行,继续坚持高标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以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工作业绩,为加快建设“法治金川”、“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县”,全面建设“阿坝新江南”和“小康金川、美丽金川”做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