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三延伸”着力从源头
预防化解信访案件
今年以来,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明确“三延伸”的工作思路,加强对信访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实现了信访工作由原来的被动应付到主动化解的根本性转变,先后成功预警、化解了3件涉法涉检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制效果。
一、把信访工作的重点延伸至案件办理环节
一是领导重视信访,狠抓责任落实。院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年初以来检察长刘晓虹亲自参与接访工作,多次过问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专题听取信访案件汇报6余次,并逐案狠抓落实化解方案和措施,敦促信访案件的及时办结。在责任落实上采取领导包案、部门落实、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集中力量逐案化解矛盾。
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办案与风险评估同行。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明确风险评估时限、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该机制提前预警、主动化解的作用。坚持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贯穿每个执法办案环节,办案必评估,执法与风险评估同行。目前已成功评估20余件在办案件,力求实现对在办案件中的信访苗头“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涉检信访的发生。
三是加强内外联系,注重相互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和群众工作优势,加强内外部联系,共同做好信访工作。对内,建立“大控申、大信访”工作机制。整合全院有限警力,切实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及时启动联合接访机制,各部门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合力开展风险案件化解,形成办案部门主动预警、控申部门提前介入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共同化解信访案件;对外,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介入化解工作,对及时化解矛盾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我院接访的詹某某申请国家刑事赔偿的来访案件中,就邀请人民监督员蔡洪波(观音桥林业局副局长)、安宁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安宁村村支部副书记等人参与,前往安宁镇安宁村詹某某家上门为上访人提供法律服务,作公开答复工作。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解惑释疑,詹某某老人激动的情绪得到了缓和,脸上露出了笑容,称检察机关能亲自上门办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当地乡政府、村两委工作人员同行是对他来访反映问题的重视,是心系百姓,关心群众的诉求,解开了他心中难以释怀的“疙瘩”,并明确表示对检察院诚心处理问题的态度和答复工作感到满意,今后不会再纠结历史的错误,要把生活的重心放在家庭上,将不再上访。
二、把成功的化解经验运用延伸至案件办理中
在平时的信访工作中,注重成功化解个案经验的积累,先后总结提炼出多种经验方法,如对待群众来访:一要诚心。接待群众来访要热情,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诉求,以良好的形象,诚恳的态度在群众中形成应有的公信力;二要“对症下药”。要找准矛盾症结所在,结合法、理、情下药,促成矛盾的解决;三要正确引导。按照高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坚持诉讼与普通信访相分离,严格按照法律的管辖规定和诉求性质审查分流,分级归口办理管辖内的信访案件。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依法及时受理,依法导入程序。对不属于涉法涉诉的普通信访,引导信访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诉求,有序诉访分离,让信访群众苦有处诉,冤有处申;四是答复要实。信访群众总希望自己反映的问题能讨个说法,最反感的是石沉大海,或被相关部门束之高阁、置之不理,如接待部门久拖不决,矛盾将愈演愈烈,甚至于激化成事端。反之,如果对待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坚持换位思考,尽量为信访群众解决情理之中的问题,更有利于信访矛盾的化解。
三、把矛盾化解工作延伸至案件诉讼全过程
一是提前介入侦查环节化解矛盾。积极协调配合侦查机关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息诉工作,以取得最佳的化解效果。如在4月初,我县毛日乡七一村牧民集体来访,反映牧民安居房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致使牧民无法居住。我院控申、反渎、反贪部门共同接访释法说理,给来访牧民明确的答复将依法办理,安抚牧民激动的情绪,有效制止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随后,举报中心及时初核,快速移送自侦部门立案处理。我院同时还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为侦查机关化解疑难案件提供良好建议。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共同促进矛盾化解。主动向党委汇报办理信访案件情况,通过召开“三长会”等方式,督促协调相关司法机关共同开展工作,实现案件息诉和群众满意的法律效果。
三是全程跟踪实现矛盾化解。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程的特点和优势,切实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在检察环节化解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在审查起诉期间,积极促使信访当事人产生和解意向,案件起诉后,与法院密切配合,耐心对信访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适时介入增强化解效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