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于1978年9月,现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等5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现有编制数27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4名、工勤编制3名。近年来,我们正视自身优劣,找准自身定位,明确主攻方向,把"抓亮点、创特色、争先进、上水平"作为目标,带领全院干警团结拼搏,自加压力,迎难而上,着力打造队伍建设、驻所检察室建设、新媒体建设、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一批亮点工作,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健康发展。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2011-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省检院评定为”国家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院党支部被州委表彰为"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九年(2011-2019年)整体工作在全州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获一等奖,多名干警获得省州县的各类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