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职责
负责办理向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办理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负责人信息:代鹏程
二部副主任:代鹏程
检察辅助人员:彭林源、张红磊
联系电话:0837-252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