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职责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协助配合上级检察院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贵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贵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及后台配置。负责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法律政策研究相关工作,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编发内部刊物。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治县相关工作。负责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承担电子物证、视听资料等数据类证据固定、鉴定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
负责人信息:
检察官:代云燕
检察辅助人员:刘开会、陈宗剑、罗丹
联系电话:0837-252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