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疫苗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疫苗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公众对疫苗的恐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回应农牧民群众关切的问题。8月6日上午,金川县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县疾控中心开展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由我院童兴林副检察长带领未检、民行部门干警,联合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我县疫苗排查清理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重点查看了县疾控中心库存疫苗及疫苗储存的冷库和冰柜环境,查看了该中心工作人员清理出已过期疫苗700余支。
检察干警还查看了“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冷库温度记录表”、“进货入库单”、“疫苗出库运输记录”、“乡镇卫生院疫苗领取记录”等,重点对疫苗的生产商、生产批次、生产日期、有效期、疫苗采购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活动,未发现金川县内使用或存储长春长生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
下一步,我院将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关注疫苗安全问题,加强对疫苗采购、运输、存储、过期疫苗销毁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切实保护我县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